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文件要求,学校启动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。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口腔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
(一)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,由主要领导任组长,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,成员由学院纪检工作人员、研究生招生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,负责组建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、制定复试工作方案、开展资格审核、复试、监督等工作。
(二)学院成立学科复试专家组,成员由口腔医学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,责任心强、业务水平高、遵守纪律、身体健康,当年无近亲属或存在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的人员担任。学科复试组配备秘书1名,助理1名。
二、复试方式
现场复试
三、复试时间及地点
(一)复试时间:2023年10月11日;12:30
(二)复试地点:新医路校区苏园七号楼224会议室
四、复试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
(一)复试考核内容
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知识考核(一级学科)、专业知识考核(二级学科)、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考核(二级学科)、综合能力考核、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等五个方面。
(二)成绩计算办法
复试成绩按100分计算,具体计算办法如下:
复试成绩=外语听说能力(20分)+基础知识(20分)专业知识(20分)+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(20分)+综合能力(20分)
五、接收工作进程
(一)10月8日,我院根据招生简章中报考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审核。
(二)10月7日,研究生处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发送复试通知,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(三)10月9日,学院提前告知考生复试方式、时间完等。
(四)10月11日,学院开展复试工作,全程录音录像。
(五)复试结束后学院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。
六、公示及申诉
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者,可通过咨询监督电话咨询或提出申诉。
学工办咨询电话:4362628
纪检委监督电话:4360239
新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
2023年10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