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具体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口腔医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。
一、基本原则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“全面衡量、综合评价、科学选拔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政策,严守工作纪律,规范录取行为,优化考生服务,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科学精神、诚实守信、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。确保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二、组织机构
(一)根据学校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,并以院级红头文件形式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后在学院官网公示,且不得随意变动,组建各学科(专业)复试导师组和命题组,指导实施复试工作。
(二)学院成立学科复试导师组,成员由口腔医学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,责任心强、业务水平高、遵守纪律、身体健康,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复试。
三、复试方式
现场复试
四、复试时间及地点
(一)复试时间:2024年10月11日;14:00
(二)复试地点:新医路校区苏园七号楼224会议室
五、复试内容及成绩
(一)复试考核内容
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考核、基础知识考核(一级学科)、专业知识考核(二级学科)、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考核(二级学科)、综合能力考核等五个方面。
(二)成绩计算办法
复试成绩按100分计算,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,具体计算办法如下:
复试成绩=外语听说能力考核×20%+基础知识考核×20%+专业知识考核×20%+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考核×20%+综合能力考核×20%
六、接收工作进程
(一)10月8日,我院根据招生简章中报考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审核。
(二)10月8日,研究生处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发送复试通知,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(三)10月9日,学院提前告知考生复试方式、时间,完成考生点对点线上复试调试等工作。
(四)10月11日,学院开展复试工作,全程录音录像。
(五)10月12日,学院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。
七、公示及申诉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12日下午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。
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者,可通过咨询监督电话咨询或提出申诉。
学工办咨询电话:4362628
纪检委监督电话:4360239
新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
2024年10月9日